豫老协〔2017〕第11号
协会各理事单位:
为贯彻落实民政部、中国保监会、全国老龄办《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民发〔2014〕47号)、河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》(豫政〔2014〕24号)及河南省民政厅、河南监管局、河南省老龄办《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豫民文〔2016〕47号)要求,进一步提升我省养老机构服务保障能力,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构筑一道养老安全屏障,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决定召开养老机构责任险论证会暨2017年第一季度理事会,现通知如下:
一、参会时间
2017年3月23日下午2:30
二、参会地点
航海东路与二十二大街中兴产业园35号楼6楼会议室
三、参会人员
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领导、郑州市老龄办领导及理事以上成员
四、会议主题
养老机构责任险论证会、消防代理事务、政策解读
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
2017年3月20日